11月26日,陜西榆林衛生健康委通報稱,11月9日下午,榆林市接到陜西省聯防聯控辦的通知,由天津市東麗區金鐘街天津港鑫匯洋冷庫發出的進口冷凍帶魚產品外包裝箱涂抹物樣品新型冠狀病毒核酸檢測呈陽性,其中有一輛運輸該批次冷凍貨物的貨車在榆林市綏德縣境內高速路口處等候處置。
綏德縣按照規定立即采取貨物封存、人員排查隔離、場地消殺等攔截處置措施,并同步開展流行病學調查。組織相關人員對所有貨物進行了樣品采集和核酸檢測工作,共采集樣品2626份,已全部完成檢驗,發現陽性樣品41份,其中對涉疫的冷凍貨物進行了無害化處置。司機陳某進行了兩次核酸檢測,結果均為陰性。
11月5日,漢濱區區江北街道辦事處中渡市場1號商鋪(以下簡稱1號商鋪)從西安市蓮湖區齊光水產經銷部進購了一批次5件涉事進口冷庫豬前蹄,已全部售完。經檢測,56份環境樣本、95份人員樣本均為陰性,9名涉事貨品經營者和接觸者全部落實隔離管控及健康監測措施。
凡11月5日至11月26日,到訪過1號商鋪、或與該商鋪從業人員有過密切接觸、或購買過該貨品的人員,請自覺落實居家隔離和健康監測,并第一時間通過電話主動向所在村(社區)、單位或區市場監管局、區疾控中心報告,在村(社區)或單位的組織下,做核酸檢測2次。